加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子产品时会支付一定的“环境处理费”,这笔资金会帮助相关机构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图为加拿大大温哥华地区的一家电子垃圾回收厂内的工作人员正在对拆解后的电子垃圾零件进行分类。
从5月1日起,商务部出台的《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旨在规范旧电器电子产品收购和销售活动。业内人士对比表示,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可改善电子垃圾对我国环境的污染现状,但在操作实行中仍然存在处罚力度不够等诸多薄弱环节。专家建议应加强立法规范、加大处罚力度、切实对市场进行监管。
“正规军”与“游击队”并存
电子垃圾又称“电子废弃物”,主要包括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机等家用电器和计算机等通讯电子产品的报废品。
随着各类家用电器和电脑、手机等办公和通信设备日益普及,我国的电子产品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报废高峰期,每年所产生的废旧家电数量相当可观。有数据显示,如果按照10年至15年的使用寿命计算,那么如今中国每年将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电冰箱以及600万台洗衣机要报废,此外还会有500万台电脑和上千万部手机进入淘汰期。
在对北京、天津、长春等地的市民采访时记者发现,平均每人拥有废旧手机数量在1至2部。有的人把旧手机送给亲戚,有的拿到二手市场卖掉,更多的干脆把手机闲置在家里。在天津海光寺苏宁店,某品牌手机销售员称,五一小长假两日来手机销售情况不错,多数购买者属于改善型。
目前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大量家用电器超期使用和废旧电器任意处置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产生的安全隐患、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根据从业资质,我国电子垃圾产业形成了两种队伍:“正规军”和“游击队”。从2004年开始,我国在一些省市开展试点,建立了一批正规电子垃圾回收处置企业,这些“正规军”企业被列入“电子废弃物收集处置名录”,规模大,技术先进。
尽管按照法律规定只有“正规军”才能从事相关的电子垃圾处理业务,但“游击队”仍是电子垃圾收集处理产业的主力。所谓“游击队”,是指垃圾集散中心和拆解户,他们并没有法律所要求的行业资质,规模小,人数多,技术水平低,污染严重。在天津一民营回收点,电子产品回收价格尽管不高,但仍普遍高于“正规军”,而拆解方式多以取出核心件、融化金属等为主,方法简单粗放,四周烟尘弥漫。
吉林省环保厅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吉林省已经制定了《吉林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但非法收集、拆解转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而且目前各级部门监管能力及技术手段仍不能满足需求,缺乏有效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全过程监控管理手段。
电子垃圾回收形成庞大产业链
曾经在长春某大型手机商场中一直从事电子回收商的孙雨壮认为,之所以“正规军”不敌“游击队”,在于正规的电子拆解企业收购价格低,通常还会收取一定的处理费,令不少回收经营者“避而远之”。
孙雨壮表示,整个废旧电子产品回收行业有一个庞大的利益链条,其中包含了回收者、不同规模的回收经销商和电子垃圾加工处理处。
电子垃圾回收者主要是外来的打工人员。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城市中各个社区街道中很容易发现开着摩托车,骑着三轮车的小贩出没,他们从居民手中回收废旧的物资,或者在大街上、垃圾箱、垃圾堆旁捡各种可回收的物资。
各种规模的回收经销商处于中间等级,中小型回收经销商从回收者手中收购所有的电子垃圾后,运送给不同的专业大型的回收经销商,可回收的电子垃圾最终会运送到电子垃圾加工处理处进行最终的处理。
目前我国对电子垃圾的处理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第一,部分可回收利用的电器元件进入二手市场进行交易,然后重新组装到新产品中。吉林市物华科技城电脑回收商吴壮对记者表示,废电脑按废品价格回收,将芯片、主板等拆解后,用特殊药水涂改后,安装在其他机器上。
“二手电子配件,翻新后当全新零件贩卖,几乎是行业内的‘行规’。”天津市颐高数码广场T hinkpad专卖店的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店员也证实这一点:“现在电脑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很薄。对电脑拆件换件‘以次充好’销售十分普遍。”
第二,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将电子产品进行集中分离,从中提取出原料后,残余部分被送往垃圾厂进行处理。孙雨壮表示,他回收来的家用电器,主要销往部分专业技工学校,用于学员日常学习维修。也有一部分卖给一些收购商,他们从废弃的家用电器中利用小作坊提炼出金属资源。
第三,一些家庭小作坊式的垃圾处理厂对不能被二次利用的电子垃圾,进行手工拆解,然后再用酸性液体置换金属,但这种方法极易造成环境污染。吉林市物华科技城手机销售商王帅淇表示,由于手机体积小,回收成本相对较低。但因含金等有色金属,其回收价值较高,更容易被“回收游击队”盯上。
发达国家经验值得借鉴
“电子科技的发展是一把‘双刃剑’。”美国德州大学材料学院讲师何洁对记者表示,电子垃圾含有大量铅、汞、镉等有毒重金属,一旦处理不当,不仅严重影响人的身体健康,还会长期存留于环境当中,造成持久性污染。
何洁告诉记者,由于资源稀缺,电子产品的再循环利用在发达国家的政府、生产厂商和消费者中有着较好的认同。
作为世界头号经济大国,美国每年产生的电子垃圾数量也堪称第一。但对美国消费者来说,处理旧家电并不是件难事。因为除了政府机构提供的回收渠道外,不少生产厂商和零售商也都有自己的回收措施,例如著名的家电零售企业“百思买”,就通过设置店内回收亭,上门回收旧家电,以旧换新等服务。而苹果公司则鼓励消费者将所有电池和iPod送到其遍布美国的247家门店进行回收。消费者在购买新的iPod时,可以用旧的iPod抵价10%。
何洁表示,目前在美国,电子垃圾拆解已形成完善的专业市场分工,有专门的拆解公司和电路板回收公司。设计既容易回收,又对环境损害较小的电子产品,也已成为一些知名公司的研究重点。
由于电子垃圾可以产生十分严重的危害,世界各个地区和国家纷纷制订了关于电子垃圾的法律。欧盟的WE E E和R O H S两项指令规定含有铅、汞以及其他共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类产品禁止流通入欧盟市场。其中,德国的《循环经济法》还特别规定了制造商对其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进行收集、再使用和处置所承担的义务,以促使制造商开发绿色家电。
日本自2001年4月开始实施《家用电器回收法》,强迫家电生产企业必须承担回收和利用废弃家电的义务,家电销售商有回收废弃家电并将其送交生产企业再利用的义务。而消费者在废弃大件家电时,则需要交纳处理垃圾的费用。
电子垃圾回收对于提高资源利用率以及加快科技发展也有很好效果。以稀土回收为例,使用大户之一的本田公司就与日本重化学工业公司联合,研发出了从镍氢电池中回收稀土的技术,未来还计划将回收再利用范围扩大至混合动力汽车电机和锂离子电池中。
应多手段完善电子垃圾回收处理
业内人士认为,立法是解决电子垃圾污染问题的根本保障。许多发达国家都通过法律手段处理电子垃圾污染问题。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处理电子垃圾问题的法律与政策,结合我国国情,建立更具操作性的法规体系。
首先,建立电子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吉林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宋占伟认为,虽然我国有相应的政策规范,但实施起来缺少细则划分,缺少持续性监督和管理,而未从根本上解决电子垃圾回收处理问题。
今年两会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明珠等全国人大代表表示,我国应尽快从国家层面制定废旧手机等电子垃圾处理的管理办法与细则。增强一些法律和政策的系统性、配套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及处理的主体,特别是废物回收的责任。应该努力发展第三方的电子垃圾处理企业,鼓励民营、外资进入这一领域。
其次,建立完善回收利用体系。成熟的电子废物回收利用体系包括再生材料的回收利用、便捷的回收体系、专业化的分拆分类基地和从业人员等。国家应积极引导和扶持有条件的中心城市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集散市场,实施电子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规范收集和处理行为。在坚决取缔个体加工处理废旧家电的基础上,做到有资质的分散回收、集中处理。
长期关注电子垃圾回收的山东大学教授唐锡光认为,对于垃圾回收散户,政府部门可考虑将具备一定生产能力、技术领先、环境污染少的纳入扶持和试点范围,接受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灵活机动的特点。而对于污染严重的散户则考虑有序引导,转变就业,并在今后对行业设立一定的门槛。
同时,开发电子垃圾处理利用的新技术。孙雨壮表示,电子产品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电子产品的使用寿命相应会缩短,这将使电子废弃物的数量呈直线增长,电子环保难题将会越来越艰巨。而相对电子业界的技术发展水平,对电子垃圾处理与利用的管理和技术水平已严重滞后,坚毅国家应加强电子垃圾处理与利用技术的研究,并制定政策推动电子垃圾回收利用企业逐步向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方向发展,实现由分散处理转向集中产业化处理、由低水平逐步转向高科技。
从事环保产业的孙涛认为,电子元器件中多半含有可回收利用的金属,有些则较为稀有。这就要求环保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加强科研攻关,做到重复利用,节约有限资源,避免浪费和污染环境,同时也可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
此外,政府部门应给予回收处理企业鼓励扶持政策。政府部门应给予回收处理企业鼓励扶持政策,如补贴政策、无息贷款或低息贷款的发放政策,再利用产品的减免税制度等。同时对资源循环型产业化基地给予产业税收减免政策、土地规划用地指标等优惠政策。国家也应该采取发行国债、环保彩票等方式筹措资金,在几个重要的经济特区建立一些地区级的大型处理厂,统一处理该地区的电子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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